第六十三章 宴酣 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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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行不成篇章的散句,又非什么脍炙人口的千古佳句,当然不会引得满堂喝彩。
  不过,在虞世帆的带领下,众游侠还是举杯,以示尊敬。
  “吾等为郎君贺。”
  说完,这家伙又笑着对薛牧说:“可惜,这词虽然应景,却无法打动都知娘子,还请薛郎另作一首。”
  任有风流兼蕴藉,天生不似郑都知。
  可能是因为酒意上涌,薛牧鬼使神差地吟出了这两句。
  但是,他脑中记得的诗词有限得紧——前世时,为了对付应试考试,只把那些必备篇目背得滚瓜烂熟,至于其它诗句,仅仅是随意看看而已,若觉得精彩,倒也会稍稍留心。
  不过,也仅限于此了,毕竟古代诗歌多如繁星,根本不可能将它们全部记下来。
  眼下这两句,就是他以前从哪个犄角旮旯里看来的,虽然背不全,但绝对算得上应景,用来哄花魁娘子开心,最合适不过。
  “薛郎……”
  花魁娘子款款凝视,眼神娇媚,她精通诗词之道,最擅长点评,而这两句诗所要表达的情感,简直是浅显易懂:任凭你是何等的风雅潇洒、才华横溢,也远远比不上郑都知。
  而薛牧是何人?
  抛去显贵的出身不谈,光凭那首《少年行》,就足以让他成为大唐最顶级诗人之一。而且,随着时间推移,薛牧的名声会逐渐衍生至巅峰。
  对郑娘子来说,薛郎专门为她写了半首诗,哪怕尚不成篇章,也无疑是一种莫大的惊喜了。
  何况夸得如此直白,莫非……
 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,花魁娘子眉眼温婉,恰若情浓。
  几杯黄醅酒下肚,扮作闲汉的程齐之微醺,出言催促道:“二郎,再作一首吧。”
  在场所有人之中,就数他与薛牧的关系最为亲近,可以称其为二郎。
  薛牧正准备作出回应,就听程齐之的声音陡然提高:“也叫尔等知晓,除却那首《少年行》之外,二郎昨夜还另外作了一首诗,就连东宫詹事郑公听到了,都忍不住击节称赏。”
  谈笑声、弹唱声为之一顿,画舫内瞬间安静下来,那些美貌歌姬纷纷停下动作,投来复杂的目光。
  或诧异、或期待、或羡慕……
  世人皆知,长安女子最爱花钱,喜欢买胭脂水粉、金玉首饰,即便是万贯家财,也经不起挥霍,而青楼歌姬这种职业,赚得虽多,但日常花销也大,可即便是这样,她们也会热情接待儒生,少收、甚至不收银钱。
  图什么?
  无它,唯名尔。
  一首质量上乘的诗词,能帮助娘子们挺升名气,而自古以来,名与利就不分家,若侥幸得到一首令文人叹服的佳作,说不定会被恩客们捧成名动长安的“都知”,自此飞上枝头变凤凰。
  “敢问这位先生,薛郎有何大作?阿奴洗耳恭听。”郑娘子最喜诗词,对她来说,佳作可比饴糖蜂浆还要吸引人,因而紧紧贴住薛牧。
  程齐之见气氛已经烘托到位,是时候为自家兄弟扬名了,于是,端起酒杯遥敬薛牧,朗声道:“锦瑟无端五十弦,一弦一柱思华年。庄生晓梦迷蝴蝶,望帝春心托杜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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